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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反思
作者姓名:李庆保  张艳
作者单位:1. 华北电力大学法政系
2. 华北电力大学政教部
摘    要: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采用具体列举的立法模式,并将其适用的对象限定于著作财产权,已经不能适应我国社会与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未来应将其适用的对象扩充至著作人身权,改采概括加列举的立法模式,制定合理使用的一般条款,修订现有具体列举条款,增加新的具体列举规范.

关 键 词:著作权  合理使用  适用对象  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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