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强化激励和放松规制是垄断型企业高管薪酬激励的基本目标取向,也是检验薪酬激励改革成败的重要标准。经济转轨过程中要正确处理薪酬规制与薪酬激励的关系:薪酬机制运行之初,加强规制与强化激励可并行不悖,激励机制一旦完善,规制应自动退出。所以,构建垄断型企业高管薪酬规制机制,需选择最优规制强度以促成企业利益相关者目标函数的一致性,此举之关键在于建立垄断型企业高管权力的制衡机制。在分析我国垄断型企业高管薪酬规制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政府规制路径、市场化规制路径和企业微观规制路径等三重垄断型企业高管薪酬规制建议,以期明确界定政府、市场、企业各自职能,强化规制责任,提高规制水平,促进我国垄断型企业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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