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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绩效评估中“第三方评估”的适用范围与限度——以先行国家为标杆的探索
作者单位:;1.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苏州大学江苏省新型城镇化与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3.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
摘    要:目前,我国开始了以"第三方评估"来矫治原有政府绩效评估模式诱致的各种问题。然而,从全国的实践来看,我国尚未把握绩效评估中使用"第三方评估"的规律。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先行国家约一个世纪的政府绩效评估经验来看,其规律性主要在于:有效把握公共受托责任是"第三方评估"的"物质性基础";由权力机关及其所属机构推行绩效评估需要纳入"第三方"智慧;"自控"性绩效评估中"第三方评估"并非必要环节;为了增强绩效评估客体对评估结果的接受性,"内控"性绩效评估可以采用利益相关者参与的"第三方评估";任一项绩效评估都有着"第三方"因素,但纯粹的"第三方评估"只是一种研究视角。未来我国推进"第三方评估"需要基于这些规律展开。

关 键 词:政府绩效评估  第三方评估  受托责任  内控  先行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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