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共服务的“合作治理” |
| |
作者单位: | ;1.甘肃政法学院 |
| |
摘 要: | 现代意义上的公共服务是社会福利最大化意义上的公共物品,它以"民主公民权"为核心价值,要求政府在保障国民公共需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有所作为。面对现代社会多元、异质的公共需要,政府的权威型供给已力所不逮且愈益与社会需求相脱离。因应这一局势,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合作治理框架,不仅可以实现公共服务"生产"与"提供"的适度分离,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公共服务生产供给;而且可以在公共服务提供中形成开放的民主协商平台,通过公共议程整合社会各界的利益诉求。
|
关 键 词: | 公共服务 多元供给 合作治理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