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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导师——需变资格为岗位
引用本文:李占华,罗英姿.博士生导师——需变资格为岗位[J].学习月刊,2006(24).
作者姓名:李占华  罗英姿
作者单位: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摘    要:博士生导师本身只是一个工作岗位,在我国却成为一种社会身份的象征,异化为高于教授之上的一个固定资格。这种特殊的光环影响了博导的健康发展,一些教师一评上博导就放松自己,缺乏竞争意识,在教学科研上不再突破,带着光环却没有作出应有的贡献。一些博导还会利用手中的特权和地位大搞官学交易,钱学交易,污染学术风气。一些博导对学生培养质量不是很关心,反而把博士生当廉价劳动力、为己谋利。鉴于此,近来北京大学频频推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措施,一是博士生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二是取消博导终身制,三是实行不固定的博导资格制,副教授、讲师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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