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行政垄断及其法律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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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兰兰 刘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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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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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垄断是一种超经济垄断,其实质是行政权力的滥用。从行政垄断的特征及成因来看,不能依据反垄断法来判定行政权力的合法性,而应根据宪法和行政法对行政权力加以限定。因此,我国行政垄断可从完善宪法,有效约束政府权力;完善行政法,合理规制行政权力;运用反垄断法处理“不合法”的行政权力三方面进行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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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垄断 法律规制 行政权力 超经济垄断 经济垄断 |
文章编号: | 1005-460X(2004)02-0062-02 |
修稿时间: | 2003-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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