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经营成品油的行为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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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毛小雨,唐乔君. 未经许可经营成品油的行为性质[J]. 人民司法, 2022, 0(5): 3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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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毛小雨 唐乔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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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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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明确扩大了成品油市场准入,未经许可经营非危险化学品性质成品油的行为不宜再定性为非法经营罪;而未经许可经营危险化学品性质成品油的行为,仍违反了国家特许经营规定,继续构成非法经营罪;若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同时将构成刑法修正案(十一)所增设的危险作业罪,应当从一重罪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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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重大伤亡事故 非法经营罪 危险化学品 现实危险 商业消费 危险作业 成品油 刑法修正案 |
Nature of Operating Refined Oil Product Business without Licen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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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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