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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行政协议履行之诉中对行政机关的变更、解除行为一并审查
作者姓名:任权  温贵能
作者单位: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摘    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行政机关继续履行行政协议,行政机关在诉讼中作出单方变更、解除行政协议的行为,此时人民法院应当在行政协议履行之诉中对行政机关变更、解除协议的行为一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以变更、解除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结论为据,对当事人提出的履行协议诉讼请求作出裁判;而不能迳以该行政协议已被变更、解除,当事人所诉继续履行协议的前提条件及事实依据已不存在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

关 键 词:合法性审查  履行协议  诉讼请求  继续履行  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  起诉要求  单方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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