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993年颁布至今已有十余年,其中有关商业秘密的规定早已人所共知,但从整体来看,我国公民的商业秘密意识较之于发达国家而言仍较为薄弱。特别是世界贸易组织在保护知识产权的trips协议中,也对商业秘密作出了详细而完整的规定,所以,当中国结束了漫漫十五年的入世征程后,完善商业秘密的保护便成为了与世界接轨的重要一环。就企业而言,保护好企业的商业秘密同样至关重要。本文在对部分企业走访了解中发现,虽然部分单位已将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体系,但保密状况却并不尽如人意。一些单位的保密措施缺乏规范,制度不够合理;部分员工保密意识薄弱,保密积极性不高,一旦发生泄密事件,后果可能不堪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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