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情文学作品与性犯罪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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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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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监狱,024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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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古往今来,在世俗公认的价值系统中,最富于男女色彩的享乐方式,无非吃、喝、嫖、赌这几大件。只要不危及健康,其中吃、喝两件无可厚非也不具备性别色彩。比较有争议的是嫖和赌。因赌也不在本文所议之列,姑且不提。单说嫖,争议之大也不可一言蔽之。中国历史上,狎妓嫖娼对草民百姓来说,是万恶之手、百株之罪,是刁民的堕落,无赖的恶习,为乡党民俗所不齿;对有社会地位的人,则属名士风流,才子逸闻,社会以宽容乃至欣赏的态度对待之。自居易任杭州刺史时,“尝携容满、张态等十妓,夜游西湖武丘寺”,赋诗记游,竞成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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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性犯罪 对待 嫖娼 争议 问题研究 刺史 社会地位 自居易 中国历史 宽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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