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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杂志ISSN号
论产品后续观察义务
作者姓名:
江柳
作者单位: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 要:
产品后续观察义务是产品责任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6条首次确立了产品后续观察义务,该项制度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观念,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但是由于缺乏相关的司法解释,该项制度在适用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产品后续观察义务是否排除了发展风险抗辩、生产者应该怎样更全面地履行产品后续观察义务等.因此,我国应该立足于现实情况,对产品后续观察义务中的具体制度进行改进,从而完善产品后续观察义务.
关 键 词:
产品后续观察义务
侵权责任法
售后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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