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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各部门当年任务分解方案
摘    要:要求: 1.主办责任单位要认真负责地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协办责任单位和其他虽未列出,但需配合做好工作的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落实有关任务。 2.请各责任单位根据本任务分解方案,对照“三定”方案所定的职能,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重点,并对细化后的工作任务,逐项明确责任人。 3.请主办责任单位会同协办责任单位将工作重点逐项明确任务、办理期限和责任人,于2002年3月15日以前报督办人,3月22日以前报省政府分管领导审定,3月29日以前由省政府办公厅各秘书处室汇总报省政府秘书长。

关 键 词:综合  责任制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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