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文件的通知
作者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摘    要: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2〕5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除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2〕57

关 键 词:劳动  就业  收费  通知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