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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保护的主流化与湿地法律制度的生态化
引用本文:周训芳.湿地保护的主流化与湿地法律制度的生态化[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0,13(1):40-47.
作者姓名:周训芳
作者单位: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基金项目:本文系科技部环保公益性行业科研项目“长株潭重金属矿区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技术”(项目号200909066)子项目“矿区重金属污染控制生态化、主流化管理模式”及湖南省重点学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项目号湘教通〔2006〕180号)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湿地保护主流化是指将湿地保护纳入国家核心的制度设计和决策的整体性考虑之中,是实现湿地保护法律制度生态化的社会基础。生态化的湿地保护法律制度是湿地保护主流化实践的成果和体现。我国湿地保护法律制度应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和湿地生态系统的特点进行生态化的制度创新,将主流化、综合管理和湿地规划作为湿地保护法律制度的支柱。

关 键 词:湿地保护  湿地法律制度  生态化  主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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