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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修改后的刑侦工作
作者姓名:彭毅
作者单位:湖南省邵阳市公安局办公室
摘    要:《刑诉法》修改后刑侦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对于规范公安机关的诉讼活动,改进和加强公安刑侦工作无疑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遇,是一个极大的推动,同时也是一次严峻的考验。由于刑侦民警侦察、执法水平参差不齐,各地普遍存在快速反应能力较差,办案经费紧张,技术装备落后,外部执法环境不尽人意等等,将使公安机关刑侦工作面临一系列十分突出的问题。问题之一公安机关管辖的立案侦察任务的大量增多,将使公安机关侦察部门经费、警力不足的矛盾更为突出。同时,新增加管辖的刑事案件,是公安机关尚未接触的、全新的侦察领域,对这些案件的特点和规律我们均不甚了解,下步侦办这些案件将有一个逐步摸索学习的过程,可能遇到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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