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赂犯罪刑事立法的域外经验与我国的未来调适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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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仝其宪.贿赂犯罪刑事立法的域外经验与我国的未来调适方向[J].理论导刊,2015(3):99-102,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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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仝其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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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忻州师范学院法律系;安徽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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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我国贿赂犯罪刑事立法存在罪名体系滞后、法网疏漏和入罪门槛过高等立法弊端,不利于保护法益和打击犯罪。借鉴域外刑事立法经验,我国贿赂犯罪刑事立法的未来调适方向既要注重严密刑事法网,又要注重刑罚缓和。具体而言,应以行为为中心构筑我国贿赂犯罪罪名体系,调适贿赂犯罪具体个罪的犯罪构成,增设"收受礼金罪",逐步走向废止贿赂犯罪死刑的征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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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贿赂犯罪 刑事立法 调适方向 域外经验 受贿罪 收受礼金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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