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运行机制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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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范卫国. 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运行机制研究[J]. 北方法学, 2015, 0(5): 116-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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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范卫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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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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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2014年度培育项目,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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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长期理论研究和广泛司法实践的基础上,我国将"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纳入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之中,将其作为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保障。然而,由于立法规定过于原则,导致该制度在实践运行中面临诸多障碍。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如何恰当行使、适用范围如何确定以及如何界定调取证据的法律效力等问题,已成为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应当从源头上厘清该项权力的性质,建立权力运行的程序规则,以此促进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力的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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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监督 调查核实权 法律效力 保障机制 |
Research on the Operative Mechanism of Investigation and Verification Powers by Procuratorial Organs in Civil Cas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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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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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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