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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也应实行“三审制”
作者姓名:赵立新
作者单位:吉林省人大财经委
摘    要:<正>立法的审次制度体现在现行立法法第二十七条,即: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这便是所谓三审制的审次制度。需注意的是,这里的三审制

关 键 词:地方立法  三审制  常务委员会  会议议程  地方性法规  立法法  立法机关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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