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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的公证制度
作者姓名:范国祥
作者单位:浙江省绍兴市国信公证处
摘    要:一、台湾公证制度观察(一)台湾地区公证立法情况概述1944年,我国台湾地区在《公证暂行条例》的基础上,制订实施了现行的《台湾公证法》,并在1999年进行了重大修改,自2001年修正施行。新修订的《台湾公证法》共有八章152个条文,从总则、公证人、公证、认证、公证费用、公会、罚则、附则八章较为详尽规定了台湾公证的机构设置、协会组织、公证与认证事项及收费、惩戒等方面。同时其又通过“司法院”规定了“公证法实施细则”。而我国大陆地区《公证法》仅七章47条,

关 键 词:台湾地区  公证制度  《公证法》  《公证暂行条例》  立法情况  公证费用  机构设置  协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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