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背景]1997年,我国政府向澳大利亚政府提交了一份关于协助中国政府在广西喀斯特石山区进行环境恢复和治理并减轻贫困的项目建议书,1999年中澳双方派出专家到广西进行可行性设计考察,经论证认为项目确实可行,并把项目定在石漠化较为严重的少数民族地区忻城县。项目总投资6051.75万元,其中澳方投入911.5万澳元,折合人民币4101.75万元,中方配套投入1950万元。援助资金由澳大利亚政府通过堪培拉ACT澳大利亚国际发展署(简称澳发署)提供,中方实施机构是忻城县人民政府,澳方管理机构是URS可持续发展公司,中澳双方在忻城县成立了喀斯特环境恢复项目管理办公室(简称KERP项目办)。项目办将在忻城县的9个贫困乡镇建立一个以社区为基础的、将治理已退化的山区和扶贫相结合的可持续示范模式,项目从2001年正式启动,实施期为5年,到2005年12月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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