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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摘    要: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68号《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已经2008年8月18日省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省长吴新雄二○○八年八月二十日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减少决策失误,提高决策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

关 键 词:人民政府  合法性审查  行政决策  重大事项  决策建议  决策程序  行政首长  政府法制  江西省  决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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