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之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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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春华,王敏.中美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之比较[J].前沿,2004,19(4):152-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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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春华 王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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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泰安,27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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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植物新品种保护又称植物育种者权利 ,是指国家审批机关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依据相关程序授予完成新品种选育的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使用该品种繁殖材料的排他独占权。本文着重分析了美国通过植物专利、普通专利和植物品种证书保护植物新品种的制度和我国采用“专门法”保护植物新品种的制度。通过比较两种不同的保护制度 ,以期对我国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提供借鉴 ,促进我国农业、林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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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植物新品种 保护 制度 |
文章编号: | 1009-8267[2004]04-015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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