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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时债权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认定
作者姓名:杨兴业  吴学文
作者单位:1. 最高人民法院;2.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正>【裁判要旨】当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时,债权人虽不能申请参与分配,但债权人认为执行法院依职权制作的执行清偿方案或分配方案损害其实体权利的,可以提起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予以救济。案号一审:(2016)渝01民初747号二审:(2017)渝民终208号再审:(2019)最高法民再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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