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环车祸中交通肇事者的责任如何区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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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胜.连环车祸中交通肇事者的责任如何区分[J].中国审判,2010(11):9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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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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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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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
2009年7月18日19时10分许,徐某驾驶一辆QQ轿车沿台州市椒江区枫南路自东往西行驶,途经枫南小区北大门路段的人行横道时,碰撞了自北往南在人行横道线上行走的李某,李某被撞倒在地(造成左股骨下段骨折),紧接着又被沿枫南路自西往东由王某驾驶的桑塔纳轿车碾压而过,致使李某右肺及肝脏破裂大出血,经台州市立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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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交通肇事者 桑塔纳轿车 责任 车祸 人行横道 2009年 台州市 椒江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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