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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环车祸中交通肇事者的责任如何区分
作者姓名:胡胜
作者单位: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案情 2009年7月18日19时10分许,徐某驾驶一辆QQ轿车沿台州市椒江区枫南路自东往西行驶,途经枫南小区北大门路段的人行横道时,碰撞了自北往南在人行横道线上行走的李某,李某被撞倒在地(造成左股骨下段骨折),紧接着又被沿枫南路自西往东由王某驾驶的桑塔纳轿车碾压而过,致使李某右肺及肝脏破裂大出血,经台州市立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

关 键 词:交通肇事者  桑塔纳轿车  责任  车祸  人行横道  2009年  台州市  椒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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