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具体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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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白河.论具体领导[J].前线,196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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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白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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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领导人的责任,在于把毛泽东思想、党的政策、上级的指示等一般性的东西和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应用一般的原则去解决本地区、本单位的问题。领导是否具体,取决于一般原则和具体情况结合得如何。只抓住一般的原则(理论、政策、指示),脱离了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领导就会一般化;只注意具体问题,丢掉一般原则,领导就会陷入盲目性和事务主义,那也不是我们所说的具体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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