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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之经验法则与以当事人为本
作者姓名:张静
作者单位: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摘    要:"以当事人为本",就法院而言,就是指法院在依法行使司法权力时,在程序设计上充分体现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在实体处理上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处置,最大程度的接近正义,而经验法则是依照日常生活中所形成的反映事物之间内在必然联系的规则。本文以民事诉讼为视角,阐述了二者契合的理论基础和基本方法。

关 键 词:经验法则  以当事人为本  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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