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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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加强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履行各项社会职能,团结和带领广大职工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90号)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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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工会工作 现代化建设 社会职能 工会组织 改革开放 职工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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