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三)》对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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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万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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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法律二系,贵州贵阳55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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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法修正案(三)》对《刑法》第120条进行了较大程度的补充、修改,主要体现在:一、修改法定刑,重组量刑档次。补充、修改后的法定刑既有科学、合理的成分,也有不尽人意的地方。二、增设了资助恐怖活动罪,弥补了1997年刑法在该问题上的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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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法修正案(三)》 法定刑 修改 恐怖组织 97年刑法 资助恐怖活动罪 量刑 补充 疏漏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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