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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之害
作者姓名:郭庆晨
摘    要:按照惯例,分明不当做、不宜做的事情却偏偏还要做,还美其名曰“下不为例”。既然是“下不为例”,那么对于“这一次”来说,当然也就是“例外”之举——“破例”了。俗语说,没规矩不成方圆,无约束难以至美。“破例”,破坏的是什么?是规矩,“破例”则是在惯例之外行事。

关 键 词:《“例外”之害》  中国  杂文  当代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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