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引用本文:江必新,曹梦娇.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J].法学评论,2023(1):1-10.
作者姓名:江必新  曹梦娇
作者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摘    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命题,深刻揭示了法治与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内在逻辑。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丰富的理论内涵,意味着要在法治框架内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要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的法治化,彰显了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基础性作用,蕴含着法治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架桥铺路的使命,标志着中国法治建设进入体系化建构的新阶段,关键要处理好法治与改革的关系。要将法治要求落实到经济建设、科学技术发展、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等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各领域。中国式的现代化要以中国式法治予以保障,实现中国特色、法治底色与人类共同价值有机融合、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尽可能统一等方面的要求。

关 键 词: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依法治国  中国式现代化  法治中国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