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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的限缩解释——以打击对象为切入
作者姓名:高艳东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时代的社会治理与刑法体系的理论创新》(项目编号:20&ZD199)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受从严打击网络犯罪刑事政策的影响,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成为规制非法网络技术帮助行为的兜底性罪名之一,其打击对象从最初的“木马病毒”扩展到“外挂软件”“翻墙软件”“网络爬虫”等具有一定中立性的软件,打击范围的持续扩张使其呈现出口袋化趋势。该罪逐渐被滥用的原因在于,司法解释未对“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等专业名词做出合理解释,导致司法工作人员在理解“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时存在偏差,混淆了“数据”“控制”等术语的技术判断与法律评价。为防止该罪的口袋化趋势,我们应从技术和法律两个层面解读其构成要素,为司法机关提供清晰的定罪标准。

关 键 词:侵入  口袋罪  授权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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