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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对生效的另案调解书申请再审的审查标准
作者姓名:辛坚  赵哨兵  李玉文
作者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摘    要:【裁判要旨】1.以案外人身份对另案已生效的调解书提出再审申请,案外人对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具有的权利应当是物权,仅享有债权的,不符合申请再审的条件。2.当事人出卖城市房屋时约定房屋所占的划拨国有土地一并转让,虽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亦不应简单认

关 键 词:案外人  调解书  申请再审  国有土地使用权  南浔区  城市房地产  中级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  划拨土地使用权  湖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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