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拼”与“放”压缩机关警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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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桂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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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改革县级公安机关的内设机构,以达到压缩机关警力,改变机关臃肿,人浮于事,作风疲踏,效率低下的现状,这是公安部早就提出的要求。怎么改?笔者认为可在“拼”和“放”两字上做文章。 “拼”,即合拼。把原来交叉重叠的机构设置合拼起来,不搞上有多少个庙,下设多少个菩萨,使县局机关显得更加精炼更具活力。 “放”,即放权。将原来由县局机关揽起来的一些行政管理权下放给派出所行使,机关没必要再设相关的科室,让服务型的警务活动更贴近群众。 就目前县级公安机关的工作运转来看,不管设置的科室再多再细,总离不开这么三个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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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公安机关 警力配置 机构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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