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谎言 获罪活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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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凯.轻信谎言 获罪活该[J].江淮法治,2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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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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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妇检医生不正确履行职责,轻信谎言,致使应检对象因漏检而超生二胎,且超生人又遗弃孩子,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2002年8月3日至20日,郑某受金寨县某镇计划生育领导组委托,负责对该镇团山村等6个村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妇检。郑某在团山村妇检时,应检妇女余某未到场,其夫吴某告诉郑某“余某未孕”,郑某遂在登记簿上填写下了余某未孕。2003年1月8日,吴某携孕妇余某来到郑某所在医院,郑某为之接生一个足月男婴。当晚,吴某决定将孩子抱给霍山县一严姓人家。不久,严家交给吴某8000元后抱走婴儿。2004年6月,金寨县法院以遗弃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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