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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中国的三次法律革命
作者姓名:公丕祥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律系
摘    要:<正> 一、问题的提出 二十世纪的中国社会曾经发生过三次历史性巨变,即1911年的辛亥革命、1949年人民大革命的胜利以及从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从法律文化的角度来看,尽管这些历史巨变的过程、特点和目标有所差异,但是作为一种模式或趋势,法制现代化都几乎成为这些历史演进过程的基本法律表现,并且衍生出前后相继、逐次提升的三次法律革命。

关 键 词:新民主主义  邓小平  法律秩序  法制现代化  法律制度  当代中国  法律革命  社会主义法制  二十世纪  辛亥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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