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中国判例法传统及其现代化
引用本文:汤尧.中国判例法传统及其现代化[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2,17(1):136-143.
作者姓名:汤尧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    要:判例法与成文法相互补充是中华法系的特点.中国传统的判例法具有灵活性、针对性、合法性、周延性、公正性、具体性、预见性和经济性等特征.在法制现代化进程中,判例法的运用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要实现传统判例法的现代化,必须吸取中国古代实施判例法的经验教训,借鉴世界各国尤其是大陆法系国家的经验,构建新的混合法.

关 键 词:法律形式  判例法  成文法  中国传统
文章编号:1672-1020(2002)01-0136-08
修稿时间:2002年2月26日

China's Tradition of Judge-made Law and its Modernization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