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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判例法传统及其现代化
引用本文:汤尧. 中国判例法传统及其现代化[J].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02, 17(1): 136-143
作者姓名:汤尧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    要:判例法与成文法相互补充是中华法系的特点.中国传统的判例法具有灵活性、针对性、合法性、周延性、公正性、具体性、预见性和经济性等特征.在法制现代化进程中,判例法的运用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要实现传统判例法的现代化,必须吸取中国古代实施判例法的经验教训,借鉴世界各国尤其是大陆法系国家的经验,构建新的混合法.

关 键 词:法律形式  判例法  成文法  中国传统
文章编号:1672-1020(2002)01-0136-08
修稿时间:2002-02-26

China''''s Tradition of Judge-made Law and its Modernizatio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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