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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老大的“铁哥们儿”
作者姓名:陈彩虹  韩冰
摘    要:近日,由公安部全国打黑办挂牌督办的辽宁省宋鹏飞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尘埃落定。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宋鹏飞被依法执行死刑。宋鹏飞,1956年出生。18岁时,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二年;1982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1992年,因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满释放后,宋鹏飞只身南下,在广州开了一家货运站,主营广州到沈阳的货物运输。在短短几年内,宋鹏飞勾结赵文刚、孙

关 键 词:黑社会性质组织  有期徒刑  劳动教养  沈阳市公安局  辽宁省  故意伤害罪  犯罪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  广州市天河区  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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