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不安抗辩与预期违约
作者姓名:叶金强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
摘    要:英美预期违约可分为预期拒绝履行和预期不能履行,不安抗辩制度与预期不能履行相对应。我国《合同法》第68条、69条为不安抗辩的规则,第108条、94条第2款为预期拒绝履行的规则。两套规则彼此独立,具体适用也无须相互援引参照。

关 键 词:不安抗辩权  预期违约  《合同法》  中国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