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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律师辩护谈毒案侦查
作者姓名:马忠红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摘    要:1998年10月,云南省某市公安局缉毒大队接特情报告,香港“阿昌”要求其组织购买30件海洛因到广州,货到付款。云南省公安厅对此高度重视,省厅缉毒处和市公安局联合组成专案组,携带对方要求数量的海洛因(从缴获毒品中提取)赴广州,与广州市公安局缉毒处共同制定工作方案。 10月26日中午,“阿昌”通知我特情:立即交货。特情按照我事先布置,巧妙周旋,将“阿昌”马仔刘恒调到广州市白云饭店我方预设的阵地中顺利完成毒、资金交付。之后,刘恒将毒品带回晋江宾馆。17时,刘恒携带毒品下楼退房,并将毒品交给等候在大厅的广州接货人杨富丽。在专案组的统一指挥下,外围监控民警同时行动,将刘恒、杨富丽抓获,缴回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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