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反腐倡廉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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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卫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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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务院法制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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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加坡独立之后,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在原有刑法典和1937年反贪法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防止贪污法令》和恢污贿赃没收法令),成立了专门的贪污调查局和商事调查局,并加强了文官管理局的职能。今天的新加坡虽然不能说完全杜绝了贪污腐败现象,但贪污已不再是制度性的,而且已经被控制在社会能够容忍的程度范围内。由于国情的不同,新加坡在反腐倡廉方面的做法不一定符合我国实际,但新加坡在相关法律制度方面的建设却值得我们重视。现就此作一简要介绍:防止贪污法合防止贪污法令制定于1960年,以后又作了多次修改。该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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