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法国议会的立法程序 |
| |
作者姓名: | 尹中卿 吴国庆 |
| |
作者单位: |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中国社科院欧洲研究所 |
| |
摘 要: | 当代法国实行半总统半议会制。在这种政治体制下,总统是国家权力的中心,政府对议会负责,议会拥有立法权,在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当代法国议会实行两院制,国民议会和参议院在立法方面都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在立法程序方面,两院既要遵循共同的立法过程、步骤和方法,又有一个往返穿梭的交叉过程。一、立法议案提出程序1.立法创议。根据法国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法律的创议权同时属于总理和议会议员。"总理有权代表政府提出法律草案(简称法案)。在行政权力内部,总统往往要求总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