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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程序民主与政治合法性
引用本文:赵静,代国锐.论程序民主与政治合法性[J].湖北社会科学,2005(12):43-44.
作者姓名:赵静  代国锐
作者单位:1. 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872
2. 荆州市南门中学,湖北,荆州,434023
摘    要:政治合法性的获得既需要经验支持(民众认可),又应该满足正义原则,它是权力主客体双向互动的结果。在民主逐渐成为世界性潮流的今天,程序民主比较容易达到合法性在经验层面的要求,但仍难以保证与政治规范正义原则的完全协调一致。尽管如此,程序民主对从规范层面满足合法性要求仍有一定意义,在现实政治可能出现背离公认正义原则时,能够起到有效预警作用。

关 键 词:政治合法性  程序民主  经验  规范
文章编号:1003-8477(2005)12-00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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