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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姓名:房煦
作者单位:西南石油局有限公司纪委
摘    要:2016年1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次写入了中央纪委全会工作报告,标志着四种形态从理论走向了实践。四种形态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管党治党实践中总结形成的成果,是监督执纪方式的重大战略转型,体现了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是国有企业落实管党治党任务的重要手段和具体举措,关键在基层党组织。当前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在运用四种形态过程中存在思想认识不准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落实等现象,通过常态化运用第一种形态、从严执纪、追责问责等方式科学运用四种形态,确保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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