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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格式合同说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
引用本文:刘懿.浅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格式合同说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J].法制与社会,2015(10).
作者姓名:刘懿
作者单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法律性质问题一直是劳动法学界讨论的热点之一.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究竟是何性质,不仅具有学术上的研究价值,更直接关系到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制定的主体、制定的程序、制定的内容、生效的要件,以及用人单位依据其内部规章制度所采取的措施是否有效等关键问题的判定.因此,称其为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设计、生效及完善的核心问题,亦不为过.一方面,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性质上的界定不同,将会直接影响司法权对诸如规章制度制定主体是否适格、规章制度具体内容是否有效、哪些属于重大事项及劳动者是否构成严重违规的等问题的审查结果.另一方面,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的准确定性和定位,可以避免用人单位滥用此权利较为隐蔽的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效督促用人单位规范其用工自主权.它对于劳动合同的顺利履行以及构建和谐、稳定、健康的劳资关系有着积极的作用,并且能够对我国现存的某些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有益的途径.

关 键 词:司法实践  规章制度  格式合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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