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以韶关市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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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谭颖欣 梅献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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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韶关学院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广东韶关,51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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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公众参与韶关环境保护现状调查研究”,韶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项目“公众参与韶关生态城市建设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编号Z2014011)之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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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众有权通过一定的程序参与一切与公众环境权益有关的活动.公众的参与有利于在决策中保护公众权益,对政府起到更好的制约监督作用,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然而,韶关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管理、技术和参与效果等方面都存在不足.因此,应借鉴国内外相关举措,完善法律法规,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大力发展民间环保组织,对社区和农村实施不同的环境管理,早日将韶关打造成绿色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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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保护 公众参与 韶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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