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新华大厦”缘何又易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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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文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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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俗话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然而,付出汗水未必就能够等来丰收。 1995年1月23日,咸阳市新华书店与咸阳市房产建设开发总公司第二分公司签订了联建新华大厦合同,约定咸阳市房产第二分公司出资承建,咸阳市新华书店出土地使用权,并获取2800平方米房产。 但是,到了1996年9月27日,注册资金仅50万元,不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市房产第二分公司,却将“新华大厦”开发工程交由西安森泰房地产开发公司承建开发,事后西安森泰公司投资200余万元后,不知什么原因,就撤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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