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TRIPs协议下知识产权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特殊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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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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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博士后研究人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教授,湖北,武汉,43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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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资助项目 (2 0 0 0ZDXM 82 0 0 0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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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解决WIPO与WTO在知识产权国际争端管辖权方面存在的冲突 ,应当承认WIPO对自己管理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具有管辖权 ,而将与TRIPs协议有关的事项交由WTO管辖 ,在二者重合的领域 ,应当承认WTO具有优先管辖权 ;应当承认在知识产权国际争端中适用“非违法之诉”的合理性。在《关于争端解决之规则与程序的谅解》中 ,应当明确排除单边措施运用的可能性 ,并且应当规定WTO成员采取单边措施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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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争端解决机制 管辖权冲突 非违法之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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