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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通用名称司法认定的法律适用
引用本文:王艳芳.药品通用名称司法认定的法律适用[J].人民司法,2010(10).
作者姓名:王艳芳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摘    要:任何法律都不是独立或孤立存在的,而是整个法律秩序的有机组成部分。法律适用者寻找的不是适用于具体案件的某个规范的答案,而是整个法律秩序的答案。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对散列通、散利痛两案的裁判,对商标法、药品管理法予以同等重视,正确界定两案诉争商标法律属性的时间点,从而找到了正确解决两案的法律答案,依法保护了双方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法律秩序的统一。

关 键 词:评审委员会  商品通用名称  商标注册  法律适用  商标法  药品管理法  最高人民法院  未注册商标  药品标准  在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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